(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小学学校体系
1.我国中小学学校体系的创立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使不同程度的学校互相衔接,以利于广大劳动人民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工农干部的深造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19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这个学制突出了“教育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向工农开门”的方针,确立了各种形式的干部学校、业余学校应有的地位,使各种技术学校互相衔接,重视对知识分子的革命政治教育。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它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教育的束缚,因而带有过渡的性质。
根据195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试验改革学制的规定》,从1960年开始,在全国部分地区和学校,进行了小学5年一贯制、中学5年一贯制、中小学10年一贯制、中小学9年一贯制和高中文理分科的初步实验。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中国学制基本上形成了两种教育制度、三类主要学校、多种形式办学的系统。
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国的中小学体系遭受了严重的破坏。1978年以后,中小学学校体系逐步得到整顿恢复,初步改变了“文化大革命”中小学修业年限过短和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的倾向,并为确立与国民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中小学学校体系不断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