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65年,美国心理学家约翰·斯塔希·亚当斯就已提出“公平理论”,员工的激励程度来源于对自己和参照对象的报酬和投入的比例的主观比较感觉。该理论认为,人能否受到激励,不但由他们得到了什么而定,还要由他们所得与别人所得是否公平而定。
下面,一起来看古印度《百喻经》里的一个“二子分财”的例子:
古印度有这样的习俗,父母死后要为子女留下财产,而子女之间要平分财产。有一位富商,晚年得了重病,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于是便告诉他的儿子们要平分财产。两个儿子遵照他的遗言,在他死后,提出各种平分财产的方案,可是无论哪个方案,兄弟二人都不能同时满意。
就在他们为平分遗产发愁的时候,有一个愚蠢的老人来他们家做客,见此状况,便对两兄弟说:“我教你们分财物的办法,一定能分得公平,就是把所有的东西都破开成两份。怎么分呢?衣裳从中间撕开,盘子、瓶子从中间敲开,盆子、缸子从中间打开,钱也锯开,这样一切都是一人一半。”兄弟二人听到这位愚人的建议,顿然醒悟,总算找到平分遗产的方法了。但当他们按这样的方法分完遗产,才发现所有的东西都不能用了……
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如果完全都按照数量上的平等来分,就会出现这种形而上学的笑话。所以,效率和公平要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