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自然”。他劝告统治阶级不要以“智”治国,而要“以无事取天下”。所谓“以无事取天下”,即在政治上不要有所作为,不要干涉人民的生活,听任社会处于混沌自然的状态,以达到“其政闷闷,其民淳淳”的“治”的境界。
《老子》理想的社会政治是“小国寡民”,使社会退回到已成为陈迹的氏族社会中去。“绝圣弃智”,“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它反对儒家的“仁”,说“大道废,有仁义”;它也反对墨家的“尚贤”,说“不尚贤,使民无争”。这和他“以无事取天下”的政治思想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