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张官周到南溪县城开会,了解到朱兰江,勾结本地奸商,盗卖已拨食米的贪占行为,非常愤慨。张区长返回李庄后,即向罗南陔汇报了这一情况。
罗南陔、张官周就立即去查问那位姓刘的粮商。刘在事实面前,只好承认了朱兰江和他商量,把拨来的米,转手倒卖给了宜宾、重庆的商人。
罗南陔当场痛骂了那个姓刘的奸商:“在这国难当头,你们竟然发起了国难财。你这种丑恶的行为,从小处说,破坏了我们同外来单位的关系;从大处说,这是破坏抗战,可以以汉奸罪论处。”
调查掌握清楚“倒卖米”的事实后,罗南陔就立即把这一情况,向同济大学作了报告。
当时,校方少数领导,对朱兰江的“倒卖米”,贪占师生粮食的行为虽然憎恨,但迫于朱的背景“很深”,就采取了“软处理”。
当同济大学的师生知道内情后,难于容忍,遂将事实公诸全校,顿时激起了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们的公愤,一定要揪出朱兰江这个贪污犯。他们还起草了一份揭露朱兰江犯罪的“状子”,联名举报,有24名教授签名支持,得到了全校教职员工的一致支援。
校方见事情闹大了,无法平息,迫不得已才安排人前去南溪县“储运处”取证。取证时得到储运处的支持,回函据实向学校出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