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自作孽不可活,谁让是我让他叫我起床的呢。
在他玩味的目光注视下,我无奈的翻身下床,捂着还有点疼的额头去了洗手间。
转眼间,磨叽了半个小时的我们,才出家门,千尘把我送上火车后不久,就带着我的行李离开了,只说去终点站等我。
我只得一个人坐十多个小时的火车,第二天一出了出站口,就看到一辆火红色的跑车,那流畅的线条,完美的车身,以及那宛如火焰般耀眼夺目的火红色,令人只想要将其占为己,恨不得当场买上一辆。
甚至是街道上的过往行人,都忍不住驻足围观上两三眼,才心满意足的离去。
深知家境普通的我,就随意的撇了几十眼而已,全然未能注意到,身旁千尘玩味的脸色,以及嘴角侵着的戏谑笑意。
正当我打算绕过火红色的跑车,走向街道对面的公交站时,却被他一把拉住,径直的来到了跑车旁。
“你干什么,要是弄坏了,咱们可赔不起。”
我下意识的想要避开,却见他已然从怀中拿出了一个火红色的车钥匙,心中顿然惊觉。
这……跑车是他的?!
我靠!
惊诧之后,便是浓烈的欣喜,我扑闪的目光眨巴的望着他,犹如看着稀世珍宝一般。
跑车啊!
至少,价值几千万吧?!
想不到,我有生之年居然也能成为富太太。
难怪他把我一个人丢在火车上,原来是为了先赶来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