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诸实际,这自己和自己的协调是稀有的;我们内心都是冲突。我们中每个人内部有一个“社会人”与情欲炽盛的“个人”,有灵与肉,神与兽。我们受着肉欲的支配,但在沉沦之后我们又很快回复为明哲之士,想到此层真是可憎。赫克斯莱(Aldous Huxley)曾言:“一个人不能听从自己的‘断续支离性'(discon tinuité)来行事。他不能使自己在饭前是一个人,饭后又是一个人。他不能听任时间、心情或他的银行往来帐去支配他的人生哲学。他需要替自己创造出一个精神范型以保障他的人格之赓续性。”
但这内在的秩序与和谐是难以维持的,因为我们的思想,其实在的根源多数和我们所想象的有异。我们自以为是理智的推敲,其实是我们用了错误的判断与并不坚实的论辩,以满足我们的怨恨或情欲。我们怀恨某个民族某个社会,因为这民族这社会中的一个人,在我们一生的重要场合损害了我们之故。我们不肯承认这些弱点,但在我们内心,却明知有这些弱点存在,于是我们对自己不满,变得悲苦、暴烈、愚妄、侮辱朋友,因为我们知道自己不能成为愿望成为的人物。在此,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的教训,便变得重要了。一个智慧之士,若欲达到宁静的境界,首先应将使他思想变形的激情与回忆,回复成客观的,可以与人交换向人倾吐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