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保障学前教育独立价值的回归
学前教育政策与制度是为完成学前教育任务与目标而规定的行动准则,对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要实现学前教育独立价值的回归,就需要强化相关政策与制度的保障。要发挥政策与制度的保障作用,首先就要制定恰当的政策与制度。学前教育政策与制度的制定源于制定者对学前教育现实问题的确认,这也是制定政策与制度的首要环节。学前教育独立价值失落这一问题并非一出现就获得了政策制定者的确认,而是在教育理论和实践给予其充分关注和讨论之后,才逐渐得到政策制定者的关注。例如,针对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相对突出并影响了幼儿健康成长与发展的问题,2011年12月,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明确提出幼儿园要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订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该文件还规定:“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这些规定体现了学前教育自身特有的使命和任务,规范了幼儿园的办学行为,促使幼儿园将促进幼儿适宜的个性化发展放在首位。若想切实消除学前教育中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等现象,则不仅要有规定不能做什么的政策与制度,还要有相应的明确应该做什么的学前教育政策与制度,从而有效引导教育者适宜的教育教学行为,促使学前教育独立价值回归。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则具有这一功能。该文件描述了儿童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的学习与发展,对每个领域又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每个方面由学习与发展目标和教育建议两部分组成。该文件的说明部分强调,要“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幼儿园和家长要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内容体现了学前教育的独立价值,可有效引领幼儿园和家长建立起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并能有效引导教育者按照幼儿的身心特征实施科学的保育与教育,促进幼儿适宜的个性化发展。①2016年重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十五条明确提出,幼儿园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体现了学前教育价值的“游戏性”。2018年7月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发布,其旨在针对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的现象,对幼儿园小学化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该文件提出五项治理任务: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此文件进一步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提出治理措施,明确幼儿园和小学的教育任务不同,明确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环境都不能“小学化”,幼儿园应该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幼儿园不能向小学靠拢;在政策上保证了学前教育价值的独立性,特别是“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这是学前教育“学前性”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