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贵族眯起眼睛,优雅地抿了一口杯中的蜜水,摇了摇头:“太粗陋了,我不喜欢。”他本是齐国田氏贵胄,妫姓之后,尊贵无比,后来被迫迁居来了咸阳,但仍旧坚持着贵族的气派。李斯客气地对他说:“您为何会这么说呢?”
“我觉得它破坏了字体的结构,变得毫无美感。你看,一个‘宝’居然只要十三笔就写完了,啧啧,多么粗鄙。这可太不风雅了,没有任何一位士人会容忍。光是看到这些怪胎,就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就好像置身于一群散发着臭气的下里巴人之中。这种东西,归结起来就是三个字……”贵族伸出三个指头,他的指头白皙而细腻,“……没文化。”
“可俺觉得不错啊。”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从旁边传来。贵族的面色一变。那是一位住在咸阳的屠户,这一次他被里长选出来参加听证会,特意穿了一身深黑色的礼服。他进门前,就已经被儒生们指摘出了十几处衣服不合礼法的错误,不过他不在乎——秦国的屠户在儒生面前,一直保持着相当的心理优势,他们吃的冷猪肉全都靠他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