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5.1 长信宫灯。西汉。1968年河北省满城县陵山中山靖王刘胜妻窦绾墓中出土。河北省博物馆藏
图15.2 刘胜金缕玉衣。西汉。1968年河北省满城县陵山中山靖王刘胜墓出土。河北省博物馆藏
地方除了诸侯王国以外,还有侯国。汉朝的王国相当于郡,侯国则相当于县。王国不少,侯国就更多。因此,汉朝法律也有许多限制列侯的条文,地方各郡对本郡所属的列侯管辖也十分严格。列侯一般不允许到自己的封地,而是居住在京师,由朝廷将封地的财政收入转运到京师交给他们。汉武帝时期,对列侯的打击也越发严厉。公元前112年,汉武帝借口列侯贡献的酎金不足,一口气削夺了106个列侯的爵位,将他们的封地收归朝廷。此外,由于其他原因丧失爵位的列侯还有很多。
除分封的诸侯以外,地方郡守的辖地也很大,因而对郡守的监察也需要加强。秦朝时期,对地方的监察就已经存在了。当时在各郡设立监御史,直接向中央的御史大夫负责,职责就是监察本郡的官吏。汉初沿袭这一制度。公元前106年,汉武帝下诏将全国划分成十三州部,每部设部刺史一人,主要职责就是监察所属郡的郡守,但不能干涉郡县的政务。部刺史直接受朝廷御史中丞管辖。由于刺史权力过大,逐渐开始干预地方政务,到西汉晚期,部(州)也就逐渐变成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了。除了十三部刺史以外,汉武帝时期还设立了一个特殊的刺史,即司隶校尉,主要负责京畿地区,不但有权监察首都附近的地方官,甚至还能监察中央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