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客观性的追求只是一种使我们更接近真理的方法。这种方法并不保证能够成功,这里仍有对这种方法在伦理学及其他领域里的特殊结果进行怀疑的余地。能使我们离开表面现象多远尚不清楚。这里的真理并不像物理世界的真理那样完全难以接近。相对于物理世界的真理,它与人类的立场以及人类与动机有关的能力的联系更紧密,因为它的作用在于调节人的行为。它必须适合于指导我们每日的生活,而物理世界的理论理解却做不到这一点。并且,为了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它必须被人们广泛接受,并进入人的内心深处,而不像在另一些领域里公众愿意听取专家的意见。
也许存在着某些与我们的道德不可公度的火星人的道德形式,但我们却无法得知,因为我们不了解他们的思想。除非我们能够理解他们的生活、经历和内在动机,否则我们将不能用一种使其准确地客观化的方式来重视他们所遵从的价值。客观性作用于主观材料,因为人类道德存在于人类生活中。
我们能在自身之外走多远而不脱离与这些基本材料的联系(即保持一种价值体系和评判体系根植于其中的生活形式),这一点并不确定。但是我相信,伦理学——不像美学——需要比净化与强化人的内在立场更多的东西。它需要离开特殊立场和超越人自身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我们不具备这种能力,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伦理相对主义当中。但我相信我们有这样的能力,而且它不是一种虚幻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