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系列案件中,侦查人员正是找到了这起系列案件的相同点,也是案件的关键点——神秘信件的笔迹问题,以及案件的重点——具有爆破经验的人。而案件侦破也正是依靠这两点。
案发现场重现:
3.自杀还是意外——长途汽车爆炸案
汽车爆炸是人为还是意外?
荷兰阿姆斯特丹发生一起爆炸汽车爆炸事件,由于事情发生较为突然,荷兰警方怀疑有可能是恐怖组织所进行的恐怖袭击,所以警方的高层不敢怠慢,在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往案发现场。
发生爆炸的是一辆客车,事故造成了1人死亡,5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警方到达现场后立即展开调查,一方面要求医护人员对受伤群众及时救治,另一方面责令法医开始对爆炸案件中的死者进行尸体检查,同时,警方也开始了对此次爆炸案件的现场勘查。
警方所要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此次爆炸案件的性质是怎么样的。到底是有人故意为之,还是在这辆客车行进过程中的某种意外原因引起的爆炸,抑或是其他什么原因。
那么要确定案件的性质,警方决定对爆炸中受伤的群众中所反映的情况来率先确定。随后警方开始展开对第一案发现场的现场群众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据警方对客车上的多名乘客询问了解,这起爆炸事件发生得极为突然。
“当时我们乘坐的汽车已经开出半个多小时了。由于是长途客运,所以车上的大部分乘客都在车上安然地睡着了,我也在半梦半醒状态,突然汽车较为靠后的左后方传来了一声巨响。我坐在车子的前方,顺势沿着声响回头,大火夹杂着热浪扑向我,瞬间我就有种眩晕的感觉,在我昏倒之前,我感觉有人将我背起来,然后又有巨大的呼喊声。随后我就一无所知了。”一位头部的后侧方受伤的车上乘客对警方反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