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裁减军备问题
【国际联盟公约对于裁减军备的规定】世界大战以后,国际上最困难的问题,除德国赔偿和后来牵涉到的美国战争债务一事外,要算各国军备的裁减最为严重,内容的复杂和屡次会议的无功,亦和赔偿的问题一样难以解决。原来国际联盟公约中曾声明:(第八条)所有成员国均承诺为了维持和平,必先将各种军备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及执行国际义务的共同原则下,减少到最低限度。联盟理事会应根据各国的地理状况及环境,制定裁减军备的方案以备各国政府考虑和实行。此种方案至少每十年改订一次。各国政府接受此种方案后,若非理事会同意,不得有超越军备限制的举动。
【法、德两国见解的不同】法、德两国对于裁减军备的问题,最初就抱有不同的见解。法国以为要裁减各国的军备,必须满足“国家的安全”和“共同的行动”两个条件,才可谈及。德国的军备虽然已经裁减,但是战胜国原本就没有照样办理的义务。至于德国军备的裁减,目的原在于降低战胜国的风险,而且使得它们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后,有酌量裁减的可能。德国的见解却不同,它以为战胜国就道理上来讲,反倒负有裁减军备的责任,而且和约中并没有德国和战胜国之间的军备要永远保持不平等的意思。就道德上和政治上来说,此种军备的不平等,亦着实有欠公允。同时美国希望裁减军备能够成功,这是因为美国不但觉得自身军费的负担过重,而且欧洲各国裁军之后,对于偿还美国战争债务的能力也可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