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不养老,告还是不告?
古人讲“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传统文化提倡的行为。然而,关于子女不赡养父母甚至虐待父母、侵犯老人财产的事情经常见诸报端,令人唏嘘不已。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出于种种原因不愿赡养老人,甚至认为自己所提出的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合情合理。很多老人碍于亲情或面子,也不会诉诸法律。除非万不得已,很少有老人会“撕破脸皮”,与自己的子女对簿公堂。而且,老百姓往往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很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并非“一日之寒”,法官作为局外人难以解决。所以,告还是不告往往成为老人需要决定一个大问题。在涉及老年人的民事案件中,赡养纠纷和财产纠纷居多。
1.赡养纠纷多
在中国,很多老年人都有“养儿防老”这个观念,认为儿女多了,等自己老的时候就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可是,一些老人一生辛辛苦苦养育儿女,可老了却落得老无所养,甚至连吃口热饭都成了一种奢望。
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婚姻法》赋予了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女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