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出来的小说书不久就被我们辗转传阅翻得稀烂。我记得我看《野火春风斗古城》看入了迷,负责看管的一锅稀饭溢出来,流得遍地都是米汤。我看《迎春花》的时候被我妈发现,那阵子报纸上正在批判这本书,我妈一见书拿在我手上,吓得夺过去要扔进灶膛里,又被我拼死抢救回来。我尖声大叫着哀求我妈说,这是别人的书,要是烧了,我就要拿家里的一套《李自成》去赔。我妈当然舍不得拿出《李自成》,只好罢休。
还有一些外国小说,《静静的顿河》、《九三年》什么的,我们看得很吃力,不喜欢,就拿出去跟院子外面的孩子换书看。有时候,以一本书做本,做生意一样,能换回来十多本书看,开心极了。
我们当中唯一对书不感兴趣的是狗儿。她为我们偷了全部的书,但是她自己不看书。我认为看书当然是好,不看书也不算糟糕,毕竟每个人有自己在生活中的定位,所有的人一生要走的道路都不一样。
小兔子是另一个类型的男孩。他的大名叫赵华岚。我觉得他那个当校长的爸爸一点都没有创意,给小兔子起这么个毫无特点的名字,既不好读,又不好记。所以,除了在学校里,我们都不肯叫他的大名。小兔子比我大两岁,我上五年级的时候,他已经是初中生了。他个头高高的,身体发育得也壮实,皮肤很白,一双大眼睛像女孩子那样秀气,总是笑眯眯地看人。他的性格开朗,脾气也温和,从来没有因为年龄的差距和校长爸爸的身份看不起我们,相反,他对女孩子有一种天生的友爱,天生就是一个怜香惜玉的好男人。